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和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优化创业环境,激励创新热情,开创我市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与条件保障
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以肖忠嫦局长为组长的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应加强与本级公安局、工商局、版权等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系,必要时共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局根据需要,可抽调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参加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应积极配合,服从指挥,认真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以商品流通集散地和各类批零市场为重点环节,以食品、药品、建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通过查处假冒专利、专利诈骗等违法行为,整肃产品流通领域专利市场环境。
(二)加大处理专利纠纷的力度,遏制各类专利侵权行为,加大公开办案力度,打击和防范专利领域的违法行为。特别对于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要协调有关部门,提高专利执法协作水平,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坚决予以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专利违法犯罪案件,必须加大惩处力度,有效规范产品制造环节的知识产权经济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宣传专利法规、政策和知识,公布公告一批已结案的专利违法案件,通过公开办案、以案说法等方式方法,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增强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四)加强执法协作,针对跨省、市的专利侵权案件,发挥泛珠三角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部门之间联系与合作,及时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维护专利权益。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要按照国家关于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精神,积极开展好行政调解工作,探索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满足权利人与社会需求,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嫌触犯刑法的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四、 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0年11月,市局下发通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按照统一部署,制定本行政辖区的专项行动方案,并上报市局,确定专利执法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系人。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期间,市局将根据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协同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结合本地实际,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知识产权局。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2011年4月,市局对全市专利保护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做好专利执法专项行动的总结检查,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由市局统一整理归档并进行总结表彰。
五、 行动计划
(一)2010年11-12月,市知识产权局和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启动对流通领域的专利情况检查,于12月中旬进行汇总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通过省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调取专利登记簿副本。
(二)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期间,开展全市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的专项行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统一领导、协同行动,市局在城区组织开展4次较大规模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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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时间 |
地点 |
检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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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下旬 |
市城区 |
食品类:家润多、新一佳、沃尔玛、步步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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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 |
桥南市场 |
各类批零商品、小家电产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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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上旬 |
市城区 |
药品类:益丰、民康、九芝堂、吉春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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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 |
市城区 |
电器建材农资类:苏宁、国美、华星、火车站建材市场、农资市场等 |
根据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执法检查上报情况,清查一批社会影响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协同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进行重点查处和典型报道。
(三)在2011年2月至3月期间,开展打击专利诈骗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整治的形式,严厉打击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的名义欺骗社会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专利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在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跟踪移送案件的进展情况。
(四)在2011年2月至3月期间,特别是 “3.15”期间,开展专利保护宣传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台、报纸等媒体公布2010年常德市查处和处理的专利违法案件。
(五)2011年4月,对全市开展专利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总结活动。做好各专项执法工作的总结和执法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公共传媒的宣传报道作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要深化与公安、工商、版权、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侵犯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违法线索,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
要充分运用现有的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要根据管辖权,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的相互移交工作,坚决制止相互推诿,有效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应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知识产权局,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问题应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附件:常德市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常德市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忠嫦
副组长:刘于春、邓序刚、侯全球
成 员:傅伯成、罗龙权、朱智、张曙、李杰、曾峰、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