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知发〔2012〕06号
关于印发《2012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现将《2012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专利条例》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大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实现我市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发展、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800件,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1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不低于25%。
2、继续开展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专利“扫零”工程,全面完成规模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扫零”任务。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继续抓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推进省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和市本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4、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做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知识产权示范县、试点县验收准备工作,积极落实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各项工作任务。
5、围绕法治常德建设,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10次专利执法行动,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确保无重大恶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6、加快人才培养,落实各项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5次较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注重全面、突出特色
3、自评与考核相结合
4、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统一
5、激励先进、兼顾一般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见附件《2012年常德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四、考核与表彰
1、年底或次年年初市局以多种形式,听取县市区工作汇报和自评情况,察看现场,查阅相关原始资料等,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打分。
2、对业务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被上级主管部门推广工作经验的县市区,奖励5-8分。对业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区,扣5-8分。
3、市知识产权局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既要注重平时考核指标统计和公示,又要认真做好年终各项考核指标的校对、核实及评分等工作。
4、对年终考核总分第一名,授予“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称号;对年终考核总分第二、三、四、五名,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主题词:知识产权△考核 通知
常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印发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