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06]8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
现将《湖南省文明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文明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湖南省文明专利代理机构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优秀专利代理人推荐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湖南省文明专利代理机构
和优秀专利代理人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健康、稳定、规范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专利代理人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依据国家《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和《专利代理惩戒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评选文明专利代理机构、优秀专利代理人活动,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范围:凡经依法批准设立并在湖南省范围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文明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评选。
第四条 文明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每4年评选一次,实行限额制度。
第五条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局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文明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审核评审的工作。
第六条 文明专利代理机构的评选条件:
(一) 专利代理的业务质量好、水平高、业务量居于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前列;
(二) 工作环境好,服务热情周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社保制度健全;
(三)连续两年以上年检合格,代理人和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连续两年内无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过错;
(四)业务门类齐全,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佳,客户反映良好,无违法违纪和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发生;
(五)重视专利代理人继续教育,每年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认可的培训学习;
(六)积极配合省(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条 优秀专利代理人的评选条件:
(一)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 热爱知识产权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绩突出;
(四) 遵守执业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 发明专利和职务发明代理量占本所代理量的10%以上;
(六) 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第八条 评选程序
(一)申报:凡申报文明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应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填写《湖南省文明专利代理机构推荐表》、《湖南省优秀专利代理人推荐表》,附主要事迹书面材料,经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审:由评审委员会采取实地考核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单位及人员,并在网上公示;
(四)奖励: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定后,由省知识产权局对获得“湖南省文明专利代理机构”和“湖南省优秀专利代理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九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湖南省文明专利代理机构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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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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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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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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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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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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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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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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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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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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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申请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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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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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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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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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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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南省优秀专利代理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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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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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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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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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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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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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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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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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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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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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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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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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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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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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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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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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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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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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知识产权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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